2011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文化建设,全面了解、评价集团员工的工作成绩,树立集团模范,从而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励员工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特制订本办法。
二、实施细则
㈠优秀员工评选范围: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㈡优秀员工名额设置:本次共设11名优秀员工奖(按员工10%比例),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集团各职能部门2名优秀员工;开发公司2名优秀员工;建筑公司4名优秀员工;物业公司2名优秀员工;对外投资公司1名优秀员工。
㈢评选截止时间:本次评选结果及优秀员工事迹材料上报集团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17:00前。
㈣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基层员工及一线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2、本次优秀员工评选除集团各职能部门为单位参评外,其他各公司实行内部自主评选,集团监督执行,最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入选员工全年工作表现审核确定。
㈤评选流程:
1、评议小组成员:集团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各公司总经理、集团审计部长、集团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集团工会主席。
2、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投票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2天,如有对所确定的优秀员工有异议可提交书面材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议小组复评。
集团各职能部门:
集团各职能部门于2011年12月30日前推荐本部门1名优秀员工(包括先进事迹)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推荐员工基本情况后统一安排时间对参评员工进行投票选举,投票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唱票,审计部长、工会主席监票,选出两名优秀员工及一名备选优秀员工,入选方式由票数依次排序、录取。
集团各下属本地公司:
集团各下属本地分公司的各部门(各项目部)于2010年12月30日前推荐1名该部门优秀员工(包括先进事迹)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推荐员工基本情况后统一安排时间对初选参评员工进行投票,投票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唱票,审计部长、工会主席监票,按各公司名额选出优秀员工及一名备选优秀员工,入选方式由票数依次排序、录取。
集团各下属驻外分公司:
集团各下属外地分公司自行安排时间组织投票,投票过程中必须有一人唱票,公司经理监票,将投票结果及优秀员工事迹由公司经理签字后于2011年12月30日17:00前传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按各公司一名优秀员工及一名备选优秀员工名额上报,入选方式由票数依次排序、录取。
㈥评选标准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出勤率达98%以上的,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品德端正,爱企如家,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的;
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团结协作的;
4、工作作风扎实,勤俭节约,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带头作用的;
5、积极参加集团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的;
优先条件:
1、对工作流程和方法作系统性的变革,提高工作品质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各项政策制度等提出创造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者。
2、努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
3、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4、克己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5、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㈦表彰、奖励
对于被评选为2011年度优秀员工的同志将在集团年终总结会议时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集团网站将陆续刊登“优秀员工事迹”。
附件:优秀员工推荐表
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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