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对管理人员的
处理通报
针对近期大连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钰桥·中央庭院项目管理中存在执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集团研究决定:
一、钰桥·中央庭院4#-2-501、5#-2-501的封闭阳台,由建筑公司祝总现场勘察,尽量从已封闭的阳台外侧将原阳台造型恢复。
二、钰桥·中央庭院2#、3#楼二层封闭阳台的处理与综合执法沟通,由综合执法下发整改文件至大连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再做处理。
三、物业公司必须加强小区道路管理,杜绝任何车辆进入小区人行步道,坚决执行小区内人车分流的管理理念。
四、集团常务副总裁潘德宝作为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对集团命令执行不利,整改效果不佳,管理不到位,给予降职处分,即免去集团常务副总裁职务,降任集团副总裁;大连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贵丰作为物业公司的管理者,对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在阳台的封闭和整改中执行不利,给予留岗察看三个月的处分(薪酬待遇暂不做调整)。以上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深刻反省自身不足,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检查报告上报集团总裁。
本通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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