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2]第013号文件
关于撤销徐德江工程副总职务的决定
大连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副总徐德江同志,自2011年6月任公司工程副总经理,主管旅顺科技城项目。因在项目管理中存在严重失职,并经集团审计部初审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对此,经集团研究决定,给予徐德江撤销大连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职务的处分,并停发全部福利待遇接受集团审计部审计。对该员工的处理将以集团审计部最终审计结果为依据,根据集团规章管理制度作最终处理。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关于 徐江德 撤职 决定
抄报:集团董事长、总裁、书记、常务副总裁、副总裁
抄送:集团各部门,各公司
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
(共印14份)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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