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勤管理的补充规定
根据公司目前考勤情况结合本集团现行考勤制度,特制定该补充规定
一、 集团员工外出办公本人在登记本上登记;外出办公需在外出前登记;因工作需要,未到公司直接外出办公,在前一天登记;月累计未按以上执行三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即按月工资总额的20%核扣。
二、集团员工因工作需要,下午外出办公未回公司,请各位主管领导负起责任,严格监管。
三、如遇特殊情况需写说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四、 员工请假、出差等要提前填写相应表单审批后及时报人力资源部。
请各位员工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公司各部门领导应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意识,把此项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来抓。
大连钰桥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09年8月26日